四、保障措施
实施整村搬迁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整村搬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充实加强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县长任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的统揽格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引领作用。尤其要压实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县长的第一责任和扶贫、发展改革委、国土、财政、住建、规划、环保、民政、林业等单位的部门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建立工作专班“五个一”制度,即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套规章制度的推进机制,全程开展组织发动、计划实施、资金监管、政策兑现、技术服务和检查验收等工作,为整村搬迁提供有力保障。
实施整村搬迁是一项重大改革工程。涉及土地确权、林权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及股份合作制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方面的改革,关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括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转型升级和社会形态及空间布局规划等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涵盖户籍制度、城乡社会基层组织自治组织治理体系及能力、生产生活方式及观念等社会治理体系方面的改革,以及农民基本权益保障、住房教育医疗社保养老制度等权益保障体系方面的改革。这些重大改革事项,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直接关系农村的社会政治稳定,直接关系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善于运用改革办法,从守住全面小康的底线目标出发,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市委、县委要把整村搬迁作为深化改革的重大事项,党委书记要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落实落细。市直扶贫、发展改革委、住建、国土、民政、财政、农业、林业、公安等部门要深化改革举措,敢于先行先试,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实践探索,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深入一线,解剖“麻雀”,推动工作,为整村搬迁提供动力保障。
实施整村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重大的民生工程。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强化脱贫攻坚统揽格局地位,建立和完善“市级统筹、县为主体、乡村实施”的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尽快制定整村搬迁工作规划,统筹谋划整村搬迁工程建设、搬迁安置、拆旧复垦、后续发展等各项工作,制定保障机制和进度安排,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要做好整村搬迁的组织动员、政策宣传、对象识别、协议签订、组织搬迁、建设安置、旧房拆除复垦、迁出区生态恢复治理、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村级组织要结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逐村、逐户、逐人核准搬迁对象,完善一户一档基础资料。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合理选择安置地点和搬迁方式,确保应搬尽搬、程序规范,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整村搬迁工程纳入议事日程和职责范围,组织部门要坚持标准,善于培育发现典型,推动“ 三基”工作落地见效。扶贫部门要对整村搬迁项目分布及实施进度、迁出点和安置点集中定位,对安置房建设推进、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等全过程动态监控,对搬迁对象识别、资金划拨、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台账管理、精准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民政、公安、国开行、农发行、扶贫开发投资公司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在安排项目和资金时,全力向整村搬迁倾斜,为整村搬迁提供优质的要素保障。
实施整村搬迁是一项最现实的干部作风转变工程。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凝聚人心、鼓舞干劲的作用,鼓实劲、出实招、见实效,切实解决好怎么看、怎么干的问题。要树立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鲜明导向,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大力宣传表彰,表现特别优秀的要予以提拔重用。要进一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以学促用,学以致用,带领群众打赢整村搬迁这场硬仗。要加强“三基建设”,选硬干部啃硬骨头,用硬措施攻硬堡垒。坚持一线工作法,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善于深入基层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都要成为基层一线的“战斗员”“施工员”。要建立健全尽职容错机制,保护各级干部敢为人先、敢创敢试的创新热情,支持各级干部干事创业。要在全市营造“倡导勇于担当、倡导亲自动手、倡导深入具体抓工作、倡导钉钉子精神、倡导改革创新破难题”和“反对当甩手掌柜、反对一般性号召部署、反对因循守旧度日子、反对浅尝辄止、反对敷衍推责”的浓厚氛围,为坚决打赢整村搬迁这场硬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实施整村搬迁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要采取超常规举措,实行最严格的考核问责。一要坚持精心实施。把整村搬迁作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单独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采取周通报、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的方式,强力推进。把整村搬迁作为县(市、区)委书记脱贫攻坚专题述职的重要内容,单篇单列、重点报告。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村搬迁列为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的工作重点,完善“13710”督办平台工作流程,将整村搬迁实施方案中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要求等细化分解,限期督办、推动落实。三要坚持执纪在前。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不实不力的,实行预警通知、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直至启动问责。对弄虚作假、违反移民搬迁安置政策行为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对不称职、不作为、不担当的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获得购房资格,造成极坏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的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为整村搬迁提供强大的纪律保障。(施炜)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