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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就三个《办法》答记者问
2017年01月15日 11时05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问:《忻州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实施办法(试行)》对干部的激励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市委书记李俊明同志在市第四次党代会中指出,“办好忻州的事情,关键在党,核心在人,成败在干。”制定出台这个《办法》,就是要引导和鼓励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锐意进取,心无旁骛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激发广大干部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标前行,苦干实干,决战全面脱贫、决胜全面小康。《办法》明确规定,对积极干事创业、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要给予政治上关心、精神上褒扬、物质上奖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主要有六个方面的激励措施: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大力整治干部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问题;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坚决落实不简单以推荐票取人的要求,对敢于担当、敢抓敢管,考察推荐中得票率不高的干部,使用时要综合研判、公正对待。

二是强化考核结果在干部选任中的运用。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在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市管非领导职数统筹使用等方面给予倾斜;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成效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县、乡领导干部,以及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干部,优先考虑向上级党委推荐或选拔使用;脱贫工作成效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的脱贫攻坚专职副乡镇长、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使用;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中,连续三年排名全市前三位的县(市、区)委书记以及排名全县(市、区)前列的乡镇党委书记,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上级党委推荐或选拔使用。

三是加大绩效考评表彰奖励力度。对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综合或单项工作在全国、全省范围内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通报表扬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优先安排培训进修、轮岗交流、挂职锻炼,优先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评先评优对象。

四是关心干部思想和生活。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思想状态,帮助解决干部的思想困惑和实际困难,给予干部关心和温暖;落实干部待遇,完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配套措施,重视干部身心健康;关心异地交流任职干部的生活,解决周转住房、交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对家庭困难或遭受重大变故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关怀帮助。

五是切实保护干部。对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种上访、举报,要认真核查,及时澄清,消除负面影响,为想干事、能干事、依法办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因坚持原则而受到诬陷、诽谤、陷害的,要及时调查核实,澄清正名,依法依规依纪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诽谤诬陷者;对犯过错误情节较轻且认错态度好,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表现突出的干部,不影响使用,鼓励干部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六是大力培树先进典型。选树那些善作为、主动为、勇作为、成绩突出,且得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党委、政府主导的区域性行业性评先评优,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要加大对优秀人物事迹和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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