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成为百姓平安过节的重中之重。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忻州市公安机关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成功查获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
1月20日,忻府分局在忻府区大檀村居民赵某居住的卧室及院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327箱。目前,赵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已被忻府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6日,原平市公安局查处一起使用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收缴烟花爆竹202箱。目前,原平市公安局已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依法行政拘留处罚。
1月3日,五寨县公安局在五寨县神武路某小区附近一仓库内,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收缴各类烟花爆竹520箱。目前,五寨县公安局已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依法行政拘留处罚。
1月12日,定襄县公安局在城区文化广场附近库房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00箱。目前,定襄县公安局已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依法行政拘留处罚。
1月13日,代县公安局在代县新高乡刘家圪洞村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收缴烟花爆竹124箱。目前,代县公安局已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依法行政拘留处罚。
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行为,严格按照禁限放规定,分级、分时、分区域做好燃放管理,规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确保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忻州警方温馨提示:
坚决杜绝任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经许可的活动须由专业燃放单位按规程执行。如发现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让我们携手努力,从自身做起,文明过节,安全燃放,为建设平安忻州贡献力量!
(忻州市公安局供稿)
(责任编辑:卢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