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鑫林)新颁布的《忻州市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忻州市法兰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自今日起施行。4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两个《条例》颁布实施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2025年3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通过的《忻州市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决定予以批准。《忻州市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于2025年4月1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予以公布,自今日起施行。
2025年3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通过的《忻州市法兰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决定予以批准。《忻州市法兰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于2025年4月1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予以公布,自今日起施行。
《忻州市佛光寺文化景观保护条例》是我市首部针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化景观保护的立法,在全省也是首例,凸显了市人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超前意识和坚强决心。《忻州市法兰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是继《忻州市黄酒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之后又一部促进产业发展的立法,此项立法紧扣保护和促进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做大做强这一主题,为推动制造业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