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峙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2022年2月25日16时左右,县防控办接到何某电话报告,其本人2月19日至20日经停太原返回繁峙后健康码呈黄码。县防控办立即组织人员对涉疫人员何某进行调查,经核查,2月19日至20日何某经停太原后与本土确诊病例王某东存在同时空伴随情况(入住同一酒店)。
经县疾控中心判定,何某为确诊病例王某东的密切接触者。县防控办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流调追踪、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对其经停场所进行终末消杀,并立即对何某及其家人实施集中隔离管控,当日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何某在繁经停公共场所的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2月20日乘坐10时太原至繁峙班车(晋H52035)于12时40分返回繁峙汽车站,乘坐汽车站接送车(晋HCS903)返回家中。
2月20日14时40分左右独自驾驶电动车从家前往精品灯饰(万里装饰城附近)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21日上午在家;下午17时30分独自驾驶电动车前往新驰驾校领取驾驶证,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22日上午在家;下午18时左右出门前往真武小区给朋友送驾驶证,后前往供销大世界院内刘一哥麻辣拌购买食物(结账时间18时58分),约19时20分返回家中无外出。
2月23日上午在家;下午18时左右前往燕芳超市购物(结账时间19时07分),后前往外婆家就餐,就餐完毕后约21时返回家中未外出。
2月24日上午在家;下午18时左右在圣水头村购物(副食调味干货超市),后返回外婆家就餐,就餐完毕后约21时左右返回家中无外出。
2月25日上午在家;下午17时20分左右独自驾驶电动车到县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因忘带身份证未做),后返回家中。
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在上述时间段和地点与何某存在轨迹交集的人员,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不瞒报、不谎报。自觉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密切关注官方权威疫情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繁峙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6日
定襄密接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2022年2月25日,我县发现1例忻州市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为切实做好次密接触者的排查管控,确保不漏一人,现紧急寻找该名密切接触者有重叠活动轨迹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忻州市确诊病例王某某2月20日中午12时左右在太原长亮饭店就餐,我县王某某(同姓)分别于中午12时07分和18时49分在该饭店吧台买餐后离开,同确诊病例王某某有时间上的交集(全程佩戴口罩)。
我县王某某2月21日上午11时30分从太原乘坐顺风车13时20分回到定襄昌兴花园家中,车上包括司机一共4人,全程佩戴口罩;13时40分姐姐、外甥来家里看望;15时左右去物业交电费;15时30分岳母来家里看望;16时10分左右去好心情便利店购买书本皮;16时30分左右开车拉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回到蒋村镇后高村家中;17时53分去村小卖铺买东西。
2月22日未外出。
2月23日带妻子在村卫生室由村医田某某拆线,佩戴口罩,其余时间未外出。
2月24日上午自驾车去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0时30分排队,11时24分缴费,11时30分完成采样后离开医院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其余时间未外出,结果为阴性。
2月25日未外出,下午14时34分蒋村卫生院上门进行核酸采样,结果为阴性。
2月26日早3时50分被负压救护车送至受禄集中隔离点。
请上述时间段与该密接人员有行动轨迹重叠的人员,主动向属地村(社区)进行报备,立即联系县疾控中心,并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属地村(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对不报、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