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是市政府确定的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拉动投资和相关产业发展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政府是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由各级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发改、经信、财政、环保、水利等部门配合做好工作。市住建局负责全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考核。市发改委要加强综合性政策协调,将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给予政策倾斜。市财政局要充分运用财政政策,指导各县(市、区)政府通过发行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解决改造资金。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政府投入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筹措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运营补助资金,对列入建设计划的,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加快改造步伐。要积极争取中央对排水管网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与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相关的资金,加强建设资金的统筹,用足用好各类中央补助资金,集中支持雨污分流管网改造。
(三)创新投融资模式
利用融资平台和开发性金融。要充分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公司和开发性金融贷款解决改造资金。各县(市、区)政府要将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或集中采购目录,积极与省级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对接,积极申报改造项目,充分利用平台公司和开发性金融产品。
统筹发行债券。各县(市、区)政府在制定本级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方案时,要根据财力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安排债券资金支持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
利用专项基金。省政府已批准设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要将雨污分流管网改造项目纳入基金支持范围。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尽快设立子基金。
(四)创新建设机制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将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项目进行捆绑打包,一同交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投资建设管理。
各地在实施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程时,要依法依规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使用省内产品,优化资源配置。
(五)强化督查考核
市住建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年终进行考核评价,切实抓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考核推进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的考核力度,将改造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和问责,确保圆满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目标任务。
附件:各县(市、区)合流制管网现状及改造任务量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李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