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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2016,忻州打假行动第一枪
2016年03月12日 17时45分  

查封存在事故隐患的起重机

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类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此,忻州市内的特种设备监察一直是执法人员的重点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执法人员来到了忻州市一家生产彩钢板的公司,该公司使用一台桥门式起重机,生产厂家为河南巨人起重机有限公司。在监察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未能提供起重机的注册登记证与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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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与第三十九条,对该公司下达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停止使用起重机,限期15日内完善资料、注册登记,并进行检查。

据执法人员介绍,起重机常见的事故有:发生在现场的脱钩砸人、钢丝绳断裂抽人、移动吊物撞人、钢丝绳挂人、滑车碰人、高空坠落等伤亡事故,发生在使用和安装过程中的出轨、倾翻、过卷扬、坠落等设备事故,发生在起重作业过程中的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体的触电事故,以及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操作事故等。执法人员表示,使用没有注册登记证以及检验报告的起重机是违法违规的,同时其自身也存在巨大风险,比较容易发生事故。

检查商店内的计量器具

“缺斤短两”一直是困扰消费者的常见问题,在碰到这种情况时,一些消费者会选择投诉举报,但更多的消费者因为懒得惹麻烦而常常忍气吞声。

为了根治这种侵权行为,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对忻州市各家商店中的计量器具进行执法检查,以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开设在建设北路的一家零食店以经销各类干果、糖果、蛋糕等小食品为主,这家店所用的电子计价秤从未经过计量检定,极有可能存在计量不标准的问题,按照规定,这种电子秤是不得投入经营使用的。

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耐心讲解了计量知识法律法规:“在市场贸易中,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是不允许使用的,因为不能证明其是否准确。”

经营者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承认错误。

随后,执法人员将电子计价秤带回分局进行强制检定。

收缴存在安全隐患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作为处理突发事故的工具,是防止人身财产所受损害进一步扩大的最后一张盾牌,也是控制消灭灾害的一把利剑。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安全认证不齐全的消防器材,在使用中一旦发生意外,轻则作用不明显,重则甚至会对使用者造成伤害。因此,忻州市内消防器材的安全性一直受到市质监局的重点监管。

3月11日下午,执法人员在忻州市内对一批经销消防器材的商店进行检查。其中,一种名为“灭火弹”的消防器材因缺乏“3C认证”被执法人员全部收缴。

据执法人员介绍,“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这种没有经过基本安全认证的灭火弹,既无法保证灭火效率,有时候还会伤人。

据了解,前几年在南京一处森林公园突发大火,一名护林员在用灭火弹灭火时发生意外,灭火弹在投掷一瞬间突然爆炸,护林队员的两只手被严重炸伤。

执法人员表示,目前,中国公布的首批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共有十九大类一百三十二种,主要包括电线电缆、低压电器、信息技术设备、安全玻璃、消防产品、机动车辆轮胎、乳胶制品等。许多经销商并不了解自己出售的商品需要经过哪些安全认证,希望广大市民在购买时注意辨别。

(责任编辑:王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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