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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公布
负面清单 让央企敢投不乱投(经济聚焦)
2017年01月19日 11时33分   人民网

制图:蔡华伟

央企投资,如何杜绝“乱投”、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让企业“敢投”、提高国有资本效率?

18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立中央企业境内外投资的负面清单,为中央企业投资划红线。负面清单之外的其它投资项目,由中央企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自主决策、自担责任。

列入“禁止类”的投资项目,央企一律不得投资

投资是企业生产经营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也是风险最大、最复杂、最难决策的事项之一。中央企业在性质上是全民所有,经济增加值占全国GDP约10%,上缴税费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6左右,其投资的方向、收益、风险备受关注。

今后央企投资怎么监管?

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介绍说,重点是“管投向、管程序、管风险、管回报”,以此提高国有资本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管投向是核心环节。两个《办法》明确,要推动央企投资进一步聚焦主业,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大专项任务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高端集中。

一是管好发展战略和规划。国资委将通过制定中央企业5年发展规划纲要,审核企业3年滚动发展规划,并一企一策、分户核定企业的非主业投资比例。

二是管好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今后,中央企业要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国资委从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投资能力等方面,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备案管理,监督企业年度投资不偏离企业发展目标。

三是用好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此次两个《办法》最大的创新是提出建立中央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明确了国资委的监管底线,也为中央企业投资行为划定了红线,把中央企业不能投什么讲清楚。

黄丹华透露,负面清单对投资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按类别将投资项目划分为“禁止类”投资项目和“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列入“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中央企业需报国资委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

据了解,负面清单主要包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列入禁止类;不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的投资项目列入禁止类;项目资本金低于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投资项目列入禁止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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