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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话千年清明
2026年04月01日 16时17分   忻州日报·文化旅游周刊

清明属于春天,古有八风之说,清明风起,天地明洁。在中华文明早期的时光里,清明是纯粹的农事节气。后随着节俗的丰富,节日本身的内涵也逐步拓展,由追忆忠烈之士发展至悼念先祖。再后来,看见大地复苏、生机勃勃,人们开始应天时踏青寻春。而踏青,不仅意在山水之美,更在于心怀古老的信仰,以自然的生机激发人的生命活力。

善政护生民

数千年来,国人以“顺天应时”为生活原则,依循自然节律来安排生产与生活。从《礼记》来看,仲春之月,宜顺应养育新生之气,抚养少幼,体恤遗孤,天子选择吉日,令庶民举行社祭。《淮南子》记述,季春时节“天子命有司,发仓,助贫穷,振乏绝,开府库,出币帛,使诸侯,聘名士,礼贤者”。季春时节,正是青黄不接、粮食匮乏之时,于是执政者推行善政,开仓济贫,并派遣使者带着财帛慰问地方诸侯,礼聘名士贤人,网罗人才。

不仅国家大政依循天时,日常饮食、婚丧嫁娶一样也有季节性。《管子》记载,在清明“发禁”之后,三卯日宜“合男女”,说明早期社会的男女婚配也在国家治理范围之列。春天,是祈求繁殖的日子。古人认为这种生命传衍的力量来自亡故的祖先,春天宜祈求祖先赐予生命的种子。因此,清明逐渐有了祭扫先祖的节俗,并衍生出慎终追远的文化内涵。

千秋祭先贤

在清明还只是单一自然节气时,清明前两日被定为寒食节。寒食起源于古代春季改火制度,该项制度与古人对清明以后夏季炎热以及可能引发山火的恐惧有关,人们试图采取禁火寒食的仪式,以预防与缓解可能到来的外在威胁。在寒食节里,人们禁止焚火,食用馓子、冷粥、青团等寒凉食物。在汉魏时期,寒食习俗还主要流传于山西太原一带,到了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包括荆楚一带普遍都过寒食节。传说寒食禁火,还与哀悼春秋时期晋国忠义之士介子推有关,所谓“四海同寒食,千秋为一人”。

关于寒食节到墓地祭祀的习俗,早期文献里并没有记载。到唐代时,寒食扫墓已成风气,此俗虽无经典礼仪依据,但统治者不得不追认这一社会事实。唐玄宗时期正式颁诏,“敕许寒食上墓”。由于寒食节日与清明节气相连,因此唐后期开始寒食清明并称,到宋代渐以清明代寒食,最终寒食名称从节日系统中消失,寒食节俗全部纳入清明时日之中,清明也就兼节气节日于一身了。

中国人自古秉承生前族居、死后族葬的传统,“以时祭之”不断现于典籍记载,但未必在清明节气前后。唐宋以后,寒食清明成为祭扫叩拜的重要时间。柳宗元在《寄许京兆孟容书》里说:“近世礼重拜扫,今已阙者四年矣。每遇寒食,则北向长号,以首顿地。”王建的《寒食行》,以诗绘寒食祭祀情形:“寒食家家出古城,老人看屋少年行。丘垄年年无旧道,车徙散行入衰草。牧儿驱牛下冢头,畏有人家来洒扫。”可见,寒食家家祭扫,在唐代已成习俗。宋朝的祭扫逐渐向清明当日聚集,孟元老回忆北宋东京人寒食清明出城上坟的盛况,“自此三日,皆出城上坟,但一百五日(即寒食日)最盛”。《东京梦华录》亦载,“寒食第三节,即清明日矣,凡新坟皆用此日拜扫”。

明代复兴宋朝文化,清明已经完全取代寒食。清明是上坟祭扫的重要时间,如《帝京景物略》记载,北京“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担提尊榼,轿马后挂楮锭,粲粲然满道也”。有的拜叩,有的奉酒,有的哀哭,有的为墓地除草添土,有的以纸钱压在坟头。明人张岱在《陶庵梦忆》中介绍了“越俗扫墓”与“扬州清明”,生动记述了当时“家家展墓”的盛况。不过他们大多水路船行,“柁尾飘飘挂纸钱,出城都是上坟船”。

明清时期,除了墓地祭扫外,为了适应宗族生活,民间还兴起祠堂祭,继承了古代庙祭传统。古代只有贵族才有庙祭,明清普遍设立祠堂,清明节的祠堂祭成为宗族共同聚会的时刻,有的地方称为“清明会”或“吃清明”。祭祖仪式结束后,族长主持共商族内大事,申诫族法家规,最后会聚饮食。如今在我国部分地区,墓祭、祠堂祭传统持续至今。

清明时节,人们不仅要回归故里祭拜祖先,同时也会祭扫人文始祖、国家忠臣、英雄烈士,以清明作为重温历史、感恩先贤的重要时间。根据当下的实际情况,祭祀仪式可以进行适当调整,鞠躬或叩拜因人而异,关键是“诚敬”二字。慎终追远、诚敬先贤,是一次生命伦理的教育。感恩,是社会共同的伦理基础,对亡故先人怀有一颗尊重之心和缅怀之情,是我们民族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美人事春风

清明是致敬亡灵的节日,也是滋润生命、激发生命能量的节日。韦应物《寒食》诗云:“晴明寒食好,春园百卉开。彩绳拂花去,轻球度阁来。长歌送落日,缓吹逐残杯。非关无烛罢,良为羁思催。”在莺飞草长的明媚春天,人们借祭扫出游郊野,欣赏美丽春光,在悼念逝者的日子里,抚慰生命、养护身心。唐人元稹曾高歌:“今年寒食好风流,此日一家同出游。碧水青山无限思,莫将心道是涪州。”寒食清明赏花踏青,妇女儿童是游戏娱乐的主角,而唐宋时期的活动主要是荡秋千、蹴鞠、放风筝、踏青折柳等。“美人寒食事春风,折尽青青赏尽红。夜半无灯还有睡,秋千悬在月明中”,薛能的一首《寒食日题》,精妙地写出人们在春天嬉戏的愉悦。杜甫《清明》诗云“十年蹴鞠将雏远,万里秋千习俗同”,蹴鞠与荡秋千在唐代已成为国人春天共同的“节目”。

至宋代时,城市兴起,市井文化发展,清明已然成为了“游园会”。“四野如市,往往就芳树之下,或园囿之间,罗列杯盘,互相劝酬。都城之歌儿舞女,遍满园亭,抵暮而归”,《东京梦华录》记载的清明节便是明证。到了明代的江南,“男女袨服靓装,画船箫鼓,如杭州人游湖,厚人薄鬼,率以为常”。扬州的清明节还有货郎随行,随时摆出古玩与儿童玩具,供踏青人选择。明代的北京,清明时节儿童游戏甚多,有抖空钟(空竹)、打陀螺、踢毽子、放风筝等。清代北京人踏青娱乐主要是放风筝,人们各自携带纸鸢线轴,祭扫之后就在坟前“施放较胜”。北京风筝极尽工巧,琉璃厂在清明时节有专门的风筝市场。传说曹雪芹就是风筝制作大师,他编著的《南鹞北鸢考工志》,系统记载了风筝的起放原理、扎糊技法、绘画要领,即扎、糊、绘、放“四艺”。曹氏风筝至今为京制风筝流派之一。

自唐以来,折柳也成为了清明特别节俗。出城踏青的人无不折柳回家“插于门上”,寓意“明眼”驱邪。柳为春季应时嘉木,得春气之先,是生命力量的象征,古人墓地一般种植柳树,“庶人无坟,树以杨柳”。由于扫墓折柳的人太多,宋人有诗劝告“莫把青青都折尽,明朝更有出城人”。《帝京景物略》中提及,明代北京的人们“是日簪柳,游高梁桥,曰踏青”。清代北方清明依然有折柳习俗,俗谚云:“清明不带柳,来生变黄狗”。“带柳”既是孝心的展示,也是生命力量的祈求。

悼亡祭祀与护生踏青,是从寒食到清明的千年主题。祭祀、纪念追寻的是祖先的足迹,以彰显子孙后代的孝义与忠诚,踏青娱乐是亲近自然,以获得身心舒展的愉悦与生机活力。千年清明,清明千年。清明作为中国人的文化时间,为我们回归历史、重温传统,亲近大地、拥抱自然提供了周期性的时间制度保障。清明常在,家国常青。(萧 放)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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