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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男子以代办信用卡为名诈骗获刑
2019年11月21日 00时00分  

【以案释法】男子以代办信用卡为名诈骗获刑

忻府区一男子谎称能办理大额透支信用卡,以收取手续费为由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3000元。近日,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情回放

2016年5月,被告人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其能帮他人办理额度为10万—50万元不等的信用卡。被害人崔某看到后,找到王某想要办理50万额度的信用卡,被告人王某向其收取手续费、管理费1.3万元,承诺一个月后交付崔某信用卡。事后,王某未能按时交付信用卡,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退款。2017年6月13日,被告人王某赔偿了被害人相关损失,取得崔某谅解。

忻府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金额13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忻府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王某配合家属退赔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寄语

生活中有不少非法黑中介及个人,利用申请人急于办理大额信用卡的心理实施诈骗,在网络上发布代办信用卡广告,诱骗申请人办卡后,利用制作的假信用卡,向申请人骗取高额办卡手续费,或者以各种理由让申请人先缴纳保证金、激活费、服务费等,等申请人转账后即失联,这是常见的信用卡类电信诈骗套路之一。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被骗子蒙蔽双眼,要增强法律意识,预防诈骗风险,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也可通过银行网点、官方渠道、银行授权的网申渠道办理,请记住正规渠道绝对不会以所谓的工作人员名义承诺办卡额度,更不会收取办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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