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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县县委政法委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020年08月09日 00时00分  

近日,繁峙县县委政法委对勇救落水儿童的张振华同志做出表彰决定,决定表彰张振华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繁峙县县委政法委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张振华同志是繁峙县交警大队东山中队的一名外勤辅警,工作13年来勤奋务实、乐于助人,不管是在工作岗位还是在日常生活中,时时处处彰显了一名优秀辅警的过硬作风。

2020年5月17日正逢周末,他与朋友在代县滨河公园游玩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有人落水了”。出于职业习惯,他迅速赶到湖边,发现湖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正在水中挣扎,他二话没说跳入湖中,从齐腰深的水中把因惊吓和挣扎已经精疲力尽的小女孩拖到浅水区域,安全扶上河岸,待小女孩情绪平稳后悄然离开。他的事迹经群众拍摄视频传播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交口称赞和广泛关注。今日头条、山西新闻网、搜狐新闻网、网易新闻网、黄河电视台等媒体对他的事迹进行了宣传报道,山西电视台《公民与法》栏目进行了专题采访。

繁峙县县委政法委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张振华同志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谱写了正气之歌,展示了繁峙县辅警队伍的良好形象。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见义勇为的有关规定,繁峙县县委政法委研究决定表彰张振华同志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同时号召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以张振华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学习他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的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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