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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关于学生交通安全致家长的提前告知书!
2023年08月22日 00时00分   忻州交警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哪怕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和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请您协助并引导孩子做好以下事项:

1、教育孩子步行时走人行道,注意交通信号,横穿马路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嬉戏、打闹,不翻越街道中间或两侧的护栏,不扒乘行驶中的车辆。

2、过十字路口或者横穿马路时,应走就近的斑马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并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可猛跑。

3、家长接送学生时,务必在学校指定的接送地点,并将车辆有序停放,接送学生后尽快离开,不要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正常交通。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家长和学生都要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4、在驾车外出或接送孩子途中,要时刻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行为影响和引导孩子形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5、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时,自觉做到文明乘车,有序上车,不拥挤、抢座、打闹,不随意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不将头、手伸出窗外等,确保乘车期间人身安全。

6、教育孩子不乘坐“三无”(即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上、下学;不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不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

7、家长要为孩子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上下学交通方式,特别是要加强恶劣天气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为了保障学生安全,提倡家长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和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8、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临时停车上下学生时不得占压公交车道、公交站点、消防通道、人行横道、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家长要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老师密切联系,发现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严肃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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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如发现有使用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或有超员、超速等现象的车辆接送学生,希望您能及时向公安交管等部门举报。

广大家长朋友们,请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同时以身作则,积极抵制交通陋习,做孩子交通安全的“引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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