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长安网>>法治建设>>正文
【扫黑除恶】岢岚法院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
2019年04月25日 00时00分   忻州中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4月23日,岢岚法院利用周二例会,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精神。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凤勇担任主讲人,全体干警参加了学习。

会上,李凤勇对以上四个《意见》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深度解读。他指出,《意见》的出台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引,对提高涉黑涉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力军,要对《意见》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李凤勇强调,全体干警一要不断加强学习,全面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界限和法律界限,要把《意见》贯穿于办案始终;二要学用结合,在学懂的基础上,做到对黑恶势力犯罪精准打击,力戒“人为拔高”和“降格处理”;三要政治站位再提高,思想认识再升华。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循《意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有力震慑恶势力违法犯罪份子,有效打击和预防恶势力违法犯罪,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