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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交警曝光多起酒驾、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10月12日 00时00分  

代县交警查获三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9月24日16时48分,代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代滩线进行路检路查时,王某驾驶晋H36***小型汽车经过,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王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时,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儿。民警初步认定王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忻州交警曝光多起酒驾、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9月22日16时15分,代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代滩线进行路检路查时,王某驾驶晋H52***小型汽车经过,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王某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时,身上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儿。民警初步认定王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忻州交警曝光多起酒驾、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9月23日,代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雁靖大街路段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21时25分,周某驾驶一辆牌号为晋H*****小型轿车缓慢行驶,执勤民警在对其进行拦截后,发现驾驶员周某神色紧张,执勤民警在对其驾驶信息进行核实时,发现周某身上带有明显酒味,疑似酒后驾车。民警立即依法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忻州交警曝光多起酒驾、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王某、王某、周某三人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河曲交警查获一例无证、使用假证交通违法

国庆前夕,河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了突击式、流动式查处重点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无证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绝不放行。9月30日,大队旧县中队民警查获1例无证、使用假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驾驶人王某被依法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7000元。

忻州交警曝光多起酒驾、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6时40分,旧县中队民警在执法站进行检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JX***的荣威牌小轿车由南往北向检查点驶来,随即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检查中,细心的民警发觉该驾驶证似有异样,随后,民警通过公安综合信息平台查询,未发现该驾驶人的相关信息,其本人并未取得过驾驶车辆的相关证件,驾驶人王某已构成涉嫌无证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王某无证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使用假牌、假证以及套牌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往往无视交法、肆意妄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交警劝诫涉嫌“假牌套牌假证”违法的车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要抱有侥幸心理,请主动消除假牌套牌假证交通违法行为。

宁武交警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9月29日21时24分许,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寨中队在宁白线30KM处设卡查处重点违法行为,驾驶员刘某驾驶晋AA****小型轿车向设卡处驶来,被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拦截,驾驶员打开车窗时一股酒味迎面扑来。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忻州交警曝光多起酒驾、无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危害大,饮酒后驾驶员视觉触觉降低,反应迟钝,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希望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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