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上午,忻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对29名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以及2个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
在看到别人危难之时,在涉及自己生命安全时,他们没有做太多的思考,挺身而出,勇往直前。用舍己为人的无私爱心,展现的人家大爱;用舍身取义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人生最美的价值,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他们是一群可爱的人,他们的精神感动着每一个人,激励着我们。
赵良友,男,38岁,宁武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的一名辅警;王飞,男,32岁,宁武县公安局看守所的一名辅警。
2019年4月9日,他们参与一起抓捕吸毒人员的行动。嫌疑人孙某刚刚吸食毒品,精神异常亢奋,手持蝴蝶刀;他们将自己的安慰置之度外,与嫌犯展开了搏斗。在搏斗中二人均被孙某用匕首扎伤,即便如此,二人依然忍受着剧痛,将嫌犯孙某制服后,才去往宁武县人民医院救治(赵良友右臂缝了3针,左腹部缝了4针,王飞右手缝了11针)。
他们遇到穷凶极恶的嫌犯,没有退缩,挺身而出。因为他们说,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他们应尽的责任!
罗国平,男,46岁,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中队长。
2019年3月6日下午,罗国平带领辅警娄自强等人在执勤时,得知一中年妇女在附近的公交站牌突然晕倒,气息微弱。罗国平立即上前进行紧急处置,并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安排警车开道护送赶来救援的救护车将妇女送到医院,抢救了一条宝贵的生命。
他说,警情就是命令,人民的生命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卢利强,男,35岁,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民警。
2019年6月9日上午,在七一路与雁门大道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瓶车司机倒在马路中间,血流不止。当时正处上班高峰期,由于车多危险,没有一人上前救助。卢利强上班途中发现情况,当即下车跑到该男子旁施救,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他小心翼翼地将电瓶车从伤者身上移开,紧紧握住伤者的手,稳定伤者情绪,并帮男子进行止血救助。救护车到达后,卢利强同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抬上救护车送到医院后,便悄然离开了。
我们问他说,你不害怕吗?车流那么多。
他笑了笑说,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救人。
靳晓磊,男,23岁,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民警;王康,男,23岁,忻州市公安局忻府分局民警。
2019年6月12日,他们在云中路银洋商务酒店进行治安检查时,发现一个神色慌张的男子,当即上前询问。不想该男子突然转身跑进酒店厨房,持起了菜刀进行对峙。靳晓磊,王康当即进行围捕,经过40分钟的搏斗,终于将其抓获,事后尿检呈阳性。靳晓磊,王康均不同程度受伤。
他们说,如果我们不去制止的话,那么现场的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就会受到威胁,所以我们不能退缩!
多么可爱的人啊,这就是守护我们的人民警察!
另附全体表彰名单
受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名单:
先进个人29名:
特等奖:1名
原平市:【聂建刚】
奖励人民币10000元,颁发奖章、荣誉证书
一等奖:4名
宁武县:李瑞、赵良友、王飞
忻府区:高宇
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颁发奖章、荣誉证书
二等奖:5名
市直单位:罗国平、赵景龙、卢利强
忻府区:宿政
武警忻州支队:孙德平
各奖励人民币2600元,颁发奖章、荣誉证书
三等奖:13名
市直单位:智桦、曹勇、谢亨、李海军、张倩、张海星、刘青云、李嘉兴、陈晓虎、张青、韩兴瑞、靳晓磊、王康
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颁发奖章、荣誉证书
先进群体:2个
宁武县检察院驻东寨镇麻地沟村扶贫工作队(胡江、刘光午、赵丽斌)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11.11”救火群体(常小成、任午青、李圣军)
各奖励牌匾一块,奖励人民币2000元,每人颁发奖章、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