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现将忻州市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四、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五、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六、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七、省院党组2017、2019两次对忻州市院政治巡视、最高检院党组2020年11月对省院政治巡视下沉忻州巡察反馈问题中“基层检察院建设力度仍需加大”的问题;
八、对全市检察人员中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开展专项清查整改,全面清理检察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九、组织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枪弹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整改。
监督电话:0350-3168279
电子邮箱:xzsrmjcyjwdjc@163.com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11日
(来源: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