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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18时52分,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梁庄村有骑电动车的老人被撞,肇事车辆逃逸。”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在出警途中联系报警人,报警人自称系路人,伤者现还在事故现场。执勤民警告知报警人需暂时协助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避免二次事故发生,并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查看事故情况
经了解,伤者为年龄在60至70岁之间的男性,自述腿部受伤。为保障伤者生命安全,执勤民警与医护人员先将伤者安排至繁峙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后通过伤者携带的手机,民警联系到其家属,通知来院陪护。

▲当事人骑行的电动车
进行现场勘查时,事故民警发现该路段未安装有监控,周边无居民、商铺,事故现场周围也没有其他证人。事故现场北侧遗留着伤者骑行的二轮电动车,碰撞痕迹不明显。事故现场东侧则遗留着一条疑似汽车轮眉的装饰件、一件汽车倒车镜镜片,民警又在路外的草丛内又发现一枚白色倒车镜外壳。

▲现场遗落的汽车装饰条

▲现场遗落的倒车镜片与倒车镜外壳
至此,繁峙公安交警将其定性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因事发地未安装监控,事故民警立即通过专业人士对现场遗留的汽车物件开展车型鉴定,并将主要方向放在事发路段所有监控设施及卡口,排查一切可疑车型。

▲在事故发生路段设卡排查

▲排查途经路段监控
事故发生5小时后,繁峙公安交警成功锁定肇事逃逸车辆为长安牌小型轿车,并对涉嫌肇事逃逸的车主进行传唤。凌晨0时40分许,肇事逃逸嫌疑人驾车到达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嫌疑人在繁峙大队办公区接受调查
经对疑似肇事车辆进行痕迹物证比对及驾驶员询问笔录,确定其为本次肇事逃逸案司机,该案最终在事发后的6小时侦破。
目前被撞老人正在住院治疗。肇事逃逸驾驶人王某强将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现已被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忻州公安交警提示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肇事逃逸不可取
积极主动承担属于自己的责任
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如果以为逃跑就能做“法外狂徒”
等待你的只会是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