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忻州古城的灯火次第亮起,青砖垒砌的城墙、纵横交织的街巷、古色古香的城楼,还有琳琅满目的创意工艺,让人味蕾蠢动的地方美食……夜幕下的古城流光溢彩,呈现出勃勃生机。
在古城南门外,有一处老宅,推开门便能感受到这股热腾腾的烟火气。可就在这扇门里,却藏着一件纠缠了几十年的家事。
40年前,根据相关政策,村委给了老赵夫妻一块宅基地指标,可老赵一时拿不出钱来盖房。眼看指标就要作废,老赵的姐姐拿出积蓄,在这块地上把房子建了起来,给自己的儿子刘某结婚用。
时间一长,问题悄悄埋了下来:宅基地登记在老赵名下,可出钱建房的是姐姐,居住的是外甥。这样的局面在沉默中延续了几十年。
老赵夫妻相继去世后,今年4月,他们的两个儿子向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表哥刘某腾退房屋。
案件到了李敏法官手里。仔细查看案卷材料并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后,她发现案件本身并不复杂。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刘某的户籍不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中,而且其从事个体经营,不以集体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没有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无权享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其母亲出资建设地上房屋,但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李敏讲道,“此外,老赵去世后,他的儿子作为同一户口内的家庭成员,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房地一体’原则,主张权利,于法有据。”
法律上是清晰的,然而,现实和情理却盘根错节。
刘某的母亲当年出资建房,是一笔笔实实在在的投入。况且,这套房子紧邻忻州古城,随着文旅产业持续升温,周边民宿经济日渐红火。房子的商业价值越高,双方的预期就越高,分歧也就越大。
“李法官,这房子是我妈用血汗钱一砖一瓦建起来的,不能让我说搬就搬。”刘某的话里带着不甘。
“宅基地是我们家的,证上写得清清楚楚。”“都这么些年了,总得有个说法!”赵家兄弟的态度也很明确。
调解室里,双方各执一词,空气变得格外凝重。但李敏注意到一个细节:谈得再僵,赵家两兄弟一直称刘某为“二哥”。
“还是得调!”李敏拿定主意。哪怕多花时间、多费口舌,也要彻底化解这个纠纷,留住这份亲情。
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李敏决定调整策略,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进行沟通。
她先找到赵家两兄弟,从法律角度帮他们算了一笔“账”。
“宅基地使用权虽然在你们名下,但房屋是刘某母亲出资建的,刘某长期居住。如果法院判决,需要评估鉴定房屋价值、装修费用,计算补偿金额,这个过程会耗费你们许多时间、精力和金钱。”
李敏说道,“更重要的是,刘某是你们的表哥,官司打到底,情分也就彻底断了。”推心置腹的话语,让兄弟俩情绪渐渐平复,态度也有所松动。
随后,李敏又找到刘某,向他释明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身份属性,决定了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该项权利。如果你坚持不腾退,法院判决后面临强制执行,反而被动。”
看到刘某陷入了沉思,李敏继续劝解:“你母亲当年出资建房的事实客观存在,我们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为你争取合理补偿。”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李敏反复沟通、释法明理,两家的态度逐渐缓和。就在即将达成共识时,双方又在补偿金额上产生了分歧,第二次调解也陷入僵局。
调解的价值,在于找到双方都能走通的那条路。李敏意识到,这个案子的“突破口”在于如何平衡双方的利益诉求。于是她再次进行了走访,实地了解涉案房屋状况和周边民宿经营情况,组织双方对建房投入、居住年限、房子现状和区位价值等一项一项进行协商。
同时,李敏抓住“二哥”这个细节,从亲情角度进行劝解:“赵家兄弟,你们叫了这么多年‘二哥’,这一声‘二哥’不能到了法院就变了味。”
两次走访、三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赵家两兄弟向刘某补偿48万元,刘某限期腾退房屋。
为确保调解协议从“纸面”落到“地面”,李敏全程跟进房屋腾退过程。当天,她引导当事人有序收拾个人物品,逐项清点屋内设施,现场完成房屋查验、钥匙交接、补偿款支付。
履行完毕后,赵家两兄弟主动走到刘某跟前,“二哥,事情都了了,咱们这亲戚还是要多走动啊。”刘某也爽快地说,“行,多亏李法官帮咱们拔了心里这根‘刺’,以后有啥事,记得找二哥!”
乡音依旧,亲情如初。这一声声“二哥”,恰如古城烟火,热气腾腾。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