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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忻州中院开展食品安全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2026年10月30日 10时27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10月29日,2026年山西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忻州古城北城门楼南广场隆重举行。为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群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忻州中院刑三庭、宣传处联合组建普法宣传小分队,走进活动现场,开展接地气的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人流密集、氛围热烈。普法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面向过往市民、商户、游客开展全方位食品安全普法宣讲。结合日常高发的食品过期售卖、三无食品销售、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假冒伪劣食品等民生热点问题,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案释法、以法明理,细致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危害食品安全相关刑事法律规定,明确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需要承担责任。

在面对面交流互动中,不少市民主动驻足咨询,现场氛围融洽。

有老年群众咨询:“平时在小摊买散装咸菜还有散装零食,遇到过期变质的食品该怎么维权?”

干警耐心解答:“购买食品一定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资质,保留购物凭证,一旦发现食品变质等问题,可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涉及人身损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针对带孩子家长关心的小卖部零食、网红零食安全问题,干警细致提醒:“千万不要购买无正规标识的廉价小零食、三无食品,长期食用不合格食品会危害青少年身体健康,要是发现有商铺售卖违规零食,要及时反馈举报,这既是维护您的权益,也是守护大家的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一问一答、面对面沟通的方式,让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走进群众、深入人心,有效解决了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食品安全法律困惑,进一步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切实提升了群众食品安全法治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守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忻州中院将持续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坚实的司法屏障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力筑牢民生安全法治防线。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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