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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忻府区法院|“糟心房”变“安心居”
2026年09月23日 10时16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一把新房钥匙,承载着普通人对安稳生活的期许,可对于武某而言,手中的房屋钥匙,却足足闲置了半年时光。收房之后屋内断水断电、无暖无气,满心的安居期盼,尽数化作有家难住的无奈。近日,忻府区法院执行法官用情用心化解执行难题,奔波协调、暖心纾困,彻底打通了民生安居的“最后一公里”。

这一切,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武某与彭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终结后,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约定以彭某名下东胜苑小区一套房屋抵顶全部欠款。法院依法出具执行结案通知书,彭某也如约将房屋钥匙交付武某,本以为这场纠纷就此尘埃落定,武某可以顺利入住新房,可现实却不尽人意。

武某办理收房后发现,案涉房屋水、电、暖、气全部处于关停状态,房屋完全无法居住。为此,武某多次主动联系房屋实际管控人李某某及小区开发公司,协商恢复房屋基础生活配套设施,却被对方以“房屋未完成过户,不算正式业主”为由屡屡拒绝。万般无奈之下,武某再次诉诸法院,寻求司法帮助。

经法院依法审理认定,武某在案件执行阶段通过合法协商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依法取得房屋合法占有使用权,权益受法律保护。法院最终依法判令李某某及开发公司限期为该房屋接通各项生活配套设施,并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判决文书落地,权益却迟迟未能兑现。胜诉的武某依旧无法安居,只得向忻府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并未简单启动强制惩戒程序,而是梳理案件脉络,耐心剖析矛盾症结。法官发现,本案迟迟无法履行的核心,并非当事人刻意抗拒执行,而是存在根深蒂固的认知偏差。被执行人始终固守“房产证过户更名,房屋权属才算变更”的片面认知,认为自身行为并无过错。同时,水、电、暖开户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流程繁杂、对接环节较多,被执行人因不熟悉办理流程无从下手,最终选择消极拖延。

为彻底化解纠纷、实质性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李某某,逐条释明以物抵债的法律效力、法院结案文书的法定效力,清晰告知其自文书生效之日起,武某即合法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权。并明确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消极拖延不仅无法规避责任,还会面临强制执行、财产惩戒、信用受损等一系列不利后果,得不偿失。在温情沟通与法理阐释下,李某某的抵触情绪彻底消解,主动道出难处,坦言并非刻意刁难,只是不熟悉水电暖开户的办理流程,不知如何推进。

知晓被执行人的实际困境后,法官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化身便民“联络员”,全力打通办理壁垒。连续两日,法官奔走于供水、供电、供暖各营业网点,逐一咨询核实居民开户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审批流程,整理出清晰完整的办理清单交付李某某,同时主动对接小区物业,多方协调开辟办理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简化办理流程、加快办理进度。

一周后,案涉房屋水、电、气、暖均已接通。执行法官陪同武某上门核验房屋设施。看着配套完善的新房,武某满心感动,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连连致谢:“原本只盼着官司了结,没想到法院事事上心,帮我解决了安居大难题,真的太暖心了!”

从一纸公正文书到一方安稳居所,忻府区法院始终以初心护民生、以实干解民忧,让纸面的法条,化作守护烟火人间的温暖力量。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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