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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护“忻”绿】忻府区法院|协同共治,守护“秀荣”
2026年08月18日 09时21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浓厚法治氛围。近日,忻府区法院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丽忻府”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忻府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赟作动员讲话。他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民生工程、法治工程。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活动,是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忻府区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积极适用补植复绿、生态修复等恢复性司法机制,设立生态修复异地补植复绿基地,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警示教育一体推进、切实守住辖区生态安全底线。希望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同向发力,持续强化执法司法衔接、线索互通、联合整治、联动普法,形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工作合力。

随后,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宣文杰正式宣布本次“保护生态环境 共建美丽忻府”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

启动仪式结束后,各参会单位集中开展联合普法宣传活动。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能,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宣讲等形式,面向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禁止破坏林地、非法排污、非法采砂、违规采伐等法律知识,详细讲解《生态环境法典》重点条款、生态损害后果及法律责任,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增强生态环保法治意识,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前往区法院司法保护生态修复示范林地,实地查看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实践基地建设成效,进一步深化了生态司法保护、行政执法协同治理工作共识,为后续常态化联动执法、联合普法、联合修复、联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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