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建国列席会议并作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建江出席并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敏列席会议并作刘鹓同志的情况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源、王月娥、罗志宏、李德刚、杨晓宏、张艮生及秘书长李强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刘鹓,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范丽娜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人员50名,实出席46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全市能源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关于《忻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修改〈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忻州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循环经济“一法一条例一决定”、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内容。会上,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会议期间进行了分组讨论。
会议表决通过了《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忻州市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促进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忻州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命及接受辞职议案。会议决定任命刘鹓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决定接受李建国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刘鹓为忻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会议还表决通过其他接受辞职及人事任免议案。
会上,王建江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26年6月28日至29日在忻州召开。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社会委委员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
会议还对其他事项作了安排部署。(记者张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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