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2021年忻州两会>>两会要闻>>正文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月娥、武宪堂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2月21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1年02月22日 11时06分   忻州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月娥、武宪堂因工作变动辞去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忻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卢相汀)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忻州日报社 晋ICP10003702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9 晋公网安备 14090202000008号

    律师提示: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信息,均为忻州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凡不注明出处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西街31号 热线:0350-3336505 电子邮箱:sxxzrb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