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神池县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六名“老赖”进行信用惩戒,并予以公开曝光,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名单中明确显示,六名“老赖”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处以罚金。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条文中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范围: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自然人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予以限制。
据该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曝光“老赖”旨在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诚信成为人们社会活动中必备的“立身之本”。
(记者 张林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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