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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纳税信用管理 助推企业健康成长
2021年07月27日 09时57分   山西日报

诚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纳税信用作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客观反映,直接体现纳税人对社会、对国家的信用。良好的纳税信用既是市场主体优质的无形资产,也是税收治理环境优化的重要体现。

“十三五”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以纳税信用为依托,全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全省税务系统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为抓手,全力提升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人员法规遵从意识,积极探索纳税信用成长机制,持续优化纳税信用结构,依法规范信用管理行为,提升税法遵从度,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发挥纳税信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20年度纳税信用管理数据表明,尽管受疫情影响,但我省企业纳税信用状况仍持续向好。其中,A级企业数量增速明显,B级和M级企业数量稳中有升,C级和D级企业数量持续减少。

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刘伟表示,我省积极推动纳税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一是规范信用管理,在年度信用评价及后续管理工作中规范业务流程和执行标准,强化了内控监督,加强了对纳税人信用信息的保护;二是提升服务质效,持续丰富和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手段,开通纳税人信用评价结果、业务进度查询,开发了“纳税信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开展分类服务提供了数据支持和系统帮助;三是加强评后管理,制定优化区域内纳税信用结构工作的方案,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应用,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及协同监管工作,扩大纳税信用的社会化应用范围;四是拓展应用场景,围绕“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贷扶微”主线,与24家金融机构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向签约银行推送纳税信用优良企业的纳税评价结果,以此作为银行向纳税人贷款的条件和参考,有效缓解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五是扩大社会宣传,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意义、范围、方式和激励惩戒措施。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持续优化纳税信用管理,强化信用意识,通过宣传和辅导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落实信用评价结果在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中的具体措施,加强失信纳税人的监管力度,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使守信纳税人由此获得更多便利和实惠。同时,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市场监管职能部门签署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共同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奖惩格局,助力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本报记者任志霞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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