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街戏台,又名火神庙古戏台,位于五寨县城南街南城门口、东七道街,是五寨县重要的历史文物遗存。南街戏台创建于清道光三年(1823年),戏台坐北朝南,面阔三间,总宽7.5米,楼高2.6米,硬山、博风、卷棚式灰瓦布顶,斗拱兽头为象首形。戏台进深四椽,前后台之间设有隔断,隔断上镶嵌牌匾,上款题“道光癸未”,匾刻“歌且舞”,落款为贾起蛟题。出将、入相辕门上额及墙壁檐柱均有精美彩绘图案。
整个戏台建筑结构严整,形制简洁明快,斗拱弧度深邃,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2001年南街戏台被五寨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8月25日被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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