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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2025年08月22日 11时17分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相关规定和《忻州市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人数未达1:5的,按实有考生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评。

名单详见附件1。

二、测评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30日(星期六)。

2.地点:忻州市第十中学(忻府区长征西街温泉路90号)

此次体能测评分时段、分批次组织进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仔细对照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核对姓名、准考证号以及测评时间,按时到场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顺序为:

男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

女子: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一)男子组

男子组项目

标准及要求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纵跳摸高

≥255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10米×4往返跑

≤13″4

两次确定成绩

1000米跑

≤4′45″

单次确定成绩

(二)女子组

女子组项目

标准及要求

合格标准

测试要求

纵跳摸高

≥220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10米×4往返跑

≤14″1

两次确定成绩

800米跑

≤4′40″

单次确定成绩

体能测评实施规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测评地点报到,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愿放弃。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测评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得随身携带首饰、钥匙等金属物品,不准携带手机、智能手环等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3.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或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者,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考前需自行熟悉体能测评项目和规则,适当锻炼,注意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考生应提前了解天气情况,熟悉测评项目、规则和注意事项,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带钉跑鞋。考生可自带饮用水和简食,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严禁携带入场。

5.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10米X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6.体能测评成绩当日发布。

7.如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测评无法正常进行,将适时对测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8.体能测评工作由忻州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350-3050036。

附件1: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忻州市公安局

2025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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