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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十类黑恶犯罪线索
敦促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于12月底前主动投案自首
2026年08月07日 09时38分   山西经济日报

本报太原8月6日讯(记者王佳)省公安厅今天发布公告,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黑恶犯罪线索,重点打击十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并敦促相关违法犯罪人员于2026年12月底前主动投案自首。

此次征集范围明确涵盖十类新型黑恶犯罪:一是软暴力催收,即在线上线下采取滋扰、威胁、跟踪、守候等手段讨债;二是恶意索赔,以打假维权为名,通过差评、恶意投诉举报向商户强行索赔;三是舆情敲诈,假借舆论监督、自媒体曝光等名义,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索取财物;四是务工敲诈,故意制造纠纷,通过集体上访、围堵工地等方式索要高额“赔偿款”;五是碰瓷敲诈,故意制造人身或财物受损假象勒索赔偿;六是强迫消费,以低消费诱导后采取胁迫手段强买强卖;七是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设局实施“仙人跳”勒索钱财;八是裸聊敲诈,截取不雅视频后以群发亲友相威胁勒索;九是网络套路贷,以借贷为名虚增债务,配合软暴力逼债;十是网络暴力,包括雇佣水军、编造谣言、组织群体对立等扰乱网络秩序行为。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同样在征集之列。

公告明确,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的人员,在2026年12月底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逾期拒不投案、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全省公安机关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线索,需尽量详细注明被举报人信息、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举报人须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责。公安机关承诺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行为将从严从重惩处。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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