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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行政裁决程序规定》正式施行
2025年10月10日 09时40分   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辛戈)10月9日,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山西省行政裁决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10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新规聚焦行政裁决长期存在的“程序模糊、权责不清”问题,为化解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等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提供了全流程规范,标志着我省在完善行政裁决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据悉,行政裁决作为化解特定民事纠纷的重要渠道,曾因专业性强、效率高的优势备受期待,但因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近年来面临“适用萎缩”困境。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全省共办理行政裁决案件2500余件,但群众认知度持续走低,大量本可通过行政裁决快速解决的纠纷涌入诉讼渠道,加剧了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此次《规定》直击痛点,在关键环节实现突破:申请环节支持书面与口头两种方式,降低群众申请门槛;审理阶段明确“调解优先”原则,设定60日审理时限,杜绝久裁不决;执行环节明确可申请强制执行,打通裁决执行“最后一公里”。《规定》呈现出三大亮点:一是厘清权责边界,建立县级以上政府统筹领导、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监督、裁决机关具体实施的三级责任体系;二是强化技术赋能,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智慧裁决平台,建立省级专家库提供智囊支持;三是织密纠纷解决网络,明确与诉讼、调解的衔接规则,避免程序空转。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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