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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确电动自行车、老旧营运货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6分   山西晚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9月2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支持电动自行车、老旧营运货车以旧换新有明确补贴标准。

今年,我省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采取对电动自行车个人用户“购一销一”的补贴原则,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予以一次性500元补贴。鼓励享受补贴的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若新车为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标准要求。省商务厅要进一步明确实施细则,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全省电动自行车换新服务平台,平台确定后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需求规范灵活对接使用,鼓励相关企业整合上下游资源,开设线上线下专区,提高补贴的高效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对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我省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新能源货车和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低排放货车(包括柴油、甲醇、燃气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在完成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的前提下,按照《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晋政发〔2024〕7号)要求,适时开展我省国四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有关工作。省交通厅会同省财政厅细化老旧营运货车补贴标准和实施细则,组织各市落实好支持政策。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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