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忻州,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发展。
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在履行职责、关注民生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积极推动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通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法规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作出积极贡献,为资源保护和有序开发利用提供坚实的保障。环资工委时刻着眼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注重环境保护法、水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森林法、草原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不断夯实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根基。
做民生福祉的关注者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积极推动环境治理和改善工作。加强对环境问题的监督和反馈,为人民群众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提供了保障,时刻着眼于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城市形象。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特别是在中、高考期间,联合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主动担当作为,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安静舒适的考试和生活环境,切实增进了人民群众的民生福祉。
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市建设,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以推动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快污染防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忻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围绕生态环境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开展了上年度我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提供了完整的理论和数据支持,推动生态环保相关考核指标落地生根;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做立法实践的推动者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按照常委会立法计划安排,承担《忻州市高山亚高山草甸保护条例(草案)》的初审工作,召开立法协调会,安排起草任务,全程介入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同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立法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多次与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省管涔山国有林管理局、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沟通协调,全面掌握我市高山亚高山草甸综合治理和草原生态修复状况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确保常委会如期审议,真正起到地方性法规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
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者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体谋划新时代忻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力推动忻州建设开放发展前沿城市。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对《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展了专题调研,听取了编制情况的汇报,从我市的地域特征、资源特点和文化特色、绿色能源低碳转型、国土整治修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常委会依法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供了参考。向市政府递交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议意见,确保编制的规划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注重实操性,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当前,面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必要性、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在下一步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将坚持法定工作求深,不搞形式主义;自选课题求精,杜绝滥竽充数;调研考察求实,不做表面文章;工作目标求同,避免相互对立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陈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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