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今年最强一轮强降雨天气袭扰我市部分县(市、区),同时伴有雷电、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针对此轮强降雨天气,我市7月11日召开防汛抗旱紧急视频会议,对水旱灾害、地质灾害防御特别是主汛期防汛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同时紧急连续下发了《忻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汛安全避险通告》《关于忻州市部分景区暂停营业并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关于延长忻州市部分景区暂停营业时间的通告》三个通告, 积极应对强降雨,切实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部分地区强降雨天气将持续至7月21日,发生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风险较大。为确保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因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五台山、芦芽山、雁门关、老牛湾等景区暂停营业时间延长至7月21日24时。据了解,景区暂停营业期间将停止售票和接待游客,同时在景区外围对人员、车辆实行管制。
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和全市人民群众的防汛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互救能力,避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政府发布通告要求汛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的中小河流河道内采砂。在河道禁采期间,所有采砂船只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撤出主河道,河道内形成的砂坑及弃料由采砂主体单位或个人按采砂规划要求负责整理填平,以确保河道行洪通畅;禁止在河道内弃置、倾倒垃圾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内设置便道,任意束窄河道;禁止在河道内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等物料及存放设备等;禁止在河道内建设阻碍行洪的工程设施;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开展漂流等游乐活动。
建筑在河道两岸、沟道两旁、填方之上、土崖之下、削坡附近、库坝下游、采空区域、低洼地带的厂矿、村庄、学校和居民房屋,要严防因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的侵袭。接到预警信息,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值守,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必要时将受威胁人员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重点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汛期“三防”的重要性,细化防护措施,严格值班值守制度。水库、河道、小水电站、淤地坝、塘坝、渠道和旅游景区等蓄水美化工程管理单位要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现场监督管理。中小学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险安全教育,增强涉水安全意识。(本报记者 王国栋 张志远)
(责任编辑:卢相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