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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法院:“培训式”普法巧解情侣财产纠纷
2026年02月04日 11时51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近年来,恋爱期间财产赠与与借款边界模糊,常成为情侣分手后的矛盾焦点,河曲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实践,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理念融入审判工作,通过“培训式”普法精准阐释,既厘清法律关系,又引导群众树立理性婚恋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2024年底,刘某(女)与王某(男)还是情侣关系时,王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借款5万元并写下借条,同时借用刘某名下信用卡用于日常消费,承诺半年内连本带息归还。然而借款到期后,王某不仅未还款,反而多次透支信用卡且拒不偿还。2026年初,刘某多次催讨无果后,无奈诉至河曲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而是通过沟通,发现矛盾症结:王某认为,两人恋爱期间自己为刘某付出颇多——频繁旅游的花费、购置衣物、赠送红包及节日礼品等,累计开销远超5万元,“既然她揪着借款不放,不如彻底算清账目分手”;而刘某则坚持“借款有借条,信用卡必须归还”,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法官决定组织一场特殊的“普法课堂”,邀请双方共同参与。课堂上,法官结合《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用通俗语言拆解法律要点:彩礼与一般赠予的区别——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给付,若最终未登记结婚,可主张返还;而恋爱期间节日红包、日常消费、价值不大的礼物等,属于增进感情的“一般赠予”,无需返还。借款与赠予的认定标准:需结合金额大小、给付目的、双方经济能力等综合判断。本案中5万元借款有借条为证,应认定为借贷关系;而王某主张的旅游、购物等开销,因无明确约定,视为自愿赠予。

经过近两小时的普法讲解与心理疏导,王某意识到自身主张不当,刘某也理解了恋爱期间小额开销的法律性质。最终,双方在法官见证下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期归还5万元借款并结清信用卡欠款;两人恋爱期间的小额开销互不追究。这场原本剑拔弩张的纠纷,在“法理+情理”的双重作用下成功化解。

河曲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案件折射出当代年轻人婚恋观中的现实困惑,该院将持续深化“培训式”普法模式,针对婚恋财产纠纷、彩礼返还等高频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开展普法讲座等形式,让群众在“沉浸式”学习中明晰法律边界,自觉抵制“恋爱功利化”“彩礼攀比风”,推动形成“重情轻利、理性婚恋”的社会新风尚。

(武亚荣)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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