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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黄金、废钢背后暗藏洗钱网,虚拟货币成新型“帮凶”……
411万电诈资金“变形记”
2026年01月12日 09时54分   山西晚报

一个声称掌握原始股内幕的炒股群,一起涉案金额达411万元的电信网络诈骗案,背后却牵扯出多条精心伪装的洗钱链条。近日,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分局历经数月侦查,不仅斩断了三条利用实体交易洗钱的渠道,还揭开了以虚拟货币交易为掩护的新型洗钱手法。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6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股神”设局:411万元在“内幕消息”中蒸发

2025年4月的一天,太原市万柏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里,王女士脸色苍白、声音颤抖:“警察同志,我在一个炒股群里投的钱……全没了!”

就在几周前,长期关注股市的王女士在某视频平台邂逅了一位“资深股评人”。对方侃侃而谈的投资见解很快赢得她的信任,随后她便被热情地拉进一个“内部炒股群”。群内,“导师”每日直播传授“独门秘籍”,“助理”24小时贴心答疑,更不断有“群友”晒出惊人的盈利截图,气氛热烈得让人心动。

在“稳赚不赔”“原始股内幕”的持续轰炸下,王女士从尝试性投入,到逐渐加大筹码,最终将积攒的411万元悉数转入了一个看似专业的投资平台。当她满怀期待点击“提现”时,屏幕却瞬间凝固——平台无法登录,“导师”“助理”集体消失,那个热闹的群聊也沉寂如死水。

接到报案,警方闪电行动。太原市反诈中心立即对涉案账户启动紧急止付,资金流向追踪随即展开。侦查员发现,这笔巨款已全部汇入湖南郴州某对公账户。事不宜迟,民警星夜兼程南下,于4月22日将账户实际控制人邝某抓获。

到案后的邝某悔恨不已。他坦言,自己为了办理贷款,轻信了网络上“刷流水可提升信用”的谎言,将公司对公账户资料邮寄给了所谓的“贷款平台”。他没想到,自己的账户就此沦为诈骗团伙转移赃款的“首站跳板”。“任何正规金融机构都不会要求客户通过向陌生账户转账来制造流水。”办案民警一针见血地指出。

然而,狡猾的骗子并未就此止步。资金到账后迅速化整为零,分流至河北、深圳等地的多个对公账户,试图隐匿踪迹。面对多条同时展开的洗钱通道,专案组果断决策:兵分三路,同步收网,一场围绕资金流向的全面追击就此展开。

实体交易伪装下的洗钱暗道:白酒、黄金与废钢的“变形术”

在追踪资金流向的过程中,警方揭开了诈骗团伙如何将非法所得“嫁接”到合法商业活动中的精巧把戏。这些洗钱通道分别以白酒零售、黄金交易和废钢回收为掩护,企图让赃款在真实的货物流转中“隐身”。

第一幕:酒香中的快闪套现。一笔5.6万元的资金迅速流入河北邢台一家烟酒商行。经营者刘某回忆道,一名“客户”下单后,钱到账次日便有男子上门提走了等值白酒。警方顺藤摸瓜,锁定取货人付某及其上线王某,两人系专业“车手”,负责将诈骗资金转换为实体货物并变现,完成洗钱关键一步。

第二幕:黄金交易的虚假剧本。另一条涉及199万元巨款的通道指向深圳一家珠宝店。面对民警,店主黄某起初镇定自若,出示购销合同声称黄金已被提走。然而,店内监控的异常删改痕迹和账户频繁被止付的记录暴露了破绽。深入调查发现,提货人林某当日仅提走一个装有两瓶矿泉水的空网兜,所谓交易纯属虚构。真正的黄金早已被黄某通过中间人钟某秘密转移。2025年10月15日,合谋伪造交易的黄某、钟某在深圳落网。

第三幕:废钢回收里的资金“漂流”。最隐蔽的链条利用了大宗商品贸易的复杂性。8万元资金进入河北唐山一家废品收购站,经营者白某按指令收购废钢,经由指定货车运至钢厂销售。随后,这笔合法的销售货款经过多重渠道中转,最终流入嫌疑人王某手中。警方查明,白某、货车司机及钢厂均属正常经营,对资金来源毫不知情。诈骗团伙正是嵌入并利用了这一真实贸易网络,实现了资金的“无形”转移。王某于2025年8月1日在湖南岳阳被抓获。

“广大企业经营者一定要强化账户全流程管理,严格审核交易背景,警惕自己的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警方介绍,这三条渠道手法各异,但核心相同:将电诈黑金注入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利用商品和贸易的流动性为其披上合法外衣,极大增加了侦查和溯源的难度。案件也警示公众,合法生意可能在不经意间被犯罪活动利用。截至2025年12月10日,涉案7人中,6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人被依法行政处罚。

虚拟货币成电诈洗钱新渠道司法机关发布反诈警示

在打击利用实体交易洗钱的同时,警方与检察机关敏锐地发现,犯罪分子的触角已伸向更为隐蔽的虚拟世界。虚拟货币,凭借其匿名性与跨境流通的便利,正迅速演变为电信诈骗资金转移的“新通道”。

太原市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揭示了这一手法的运作模式。受害人张女士被网络结识的诈骗分子以“内部消息”和“境外投资”为诱饵,携147万元现金前往指定地点兑换“美金”。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作为线下对接人,并未进行实质货币兑换,而是将张女士的泰达币收款地址提供至上家,由上家直接转入等值虚拟货币,二人则收走全部现金并从中获利。

面对此类新型犯罪,司法机关强化协同,通过固定电子证据、追踪链上数据等方式,成功指控陈某、李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判决明确宣示:虚拟货币非法外之地,利用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警方与检察机关联合发布核心反诈提醒:

投资理财需循正轨。对宣称“内幕消息”“稳赚不赔”,并要求在非官方平台或通过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的投资,务必保持警惕,选择正规金融机构。

个人信息与账户严防护。切勿出租、出借或出售个人及对公银行账户、支付账号,企业需强化交易审核,避免无意中成为洗钱环节。

异常交易坚决拒绝。对于要求大额现金交易、无实物交割或协助进行虚拟货币异常兑换等可疑情况,应果断拒绝,远离法律风险。

遭遇诈骗即刻报警。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保存好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争取紧急止付的黄金时间。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守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发现可疑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辛戈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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