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0年以来,五台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办案安全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注重依纪依法、严谨科学、安全文明办案,在不断加大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同时,着力强化措施,“严”字当头,确保办案安全。
严守筑牢安全底线。由案管室牵头,不定期对各室、派驻组、乡镇纪委的办案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此外,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上级纪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时刻紧绷审查调查安全这根弦。
严格安全防范措施。将“双安全”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审查调查安全制度,制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全面应对谈话场所各种突发情况和事件;执行谈话“十必须”和“十不准”,严格谈话室使用审批和疫情防控期间的排查登记;严格各类文书的使用管理;做好谈话对象的交接、陪送工作和思想减压、心理疏导工作;突出抓好“走读式”谈话对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同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使用审查调查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排查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谈话工作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确保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严明办案安全纪律。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纪检监察事项报告制度,遇到具体情况,在三日内填写《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纪检监察事项报告表》交干部监督室存档备案。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对接、人人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体系,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杜绝“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现象。 (本报通讯员)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