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1日,记者从忻州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显示,从2017年10月1日到12月18日,我市城区PM2.5同比下降23.7%,全省排名第三,AQI指数同比下降26.4%,全省排名第四,SQ2同比下降35.9%,全省排名第七,2017年我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初见成效。
今年以来,忻府区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环境保护新精神、新理念,把环保和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首要工作任务来抓,把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作为向污染宣战,再现碧水蓝天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合力攻坚,全力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据了解,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忻府区将已确定的“禁燃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划定禁煤区、重点禁燃区和一般禁燃区三道关卡。印发了《关于忻府区2017年-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及《关于忻府区2017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量化问责办法》等五个配套文件,在“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工商经营户燃用散煤、焦炭、型煤等被明令禁止,居民个人燃用也明确了标准。同时,各类煤炭燃料及其制品储售点、煤炭运输车辆也被下达了“逐客令”。通过一系列散煤治理举措,我市城区已在11月底实现禁煤区煤炭燃料及其制品“清零”。同时推进清洁供暖,实施了卢野、匡村、逯家庄、大檀村等城中村的集中供暖工程,7362户居民接入集中供暖。实施了煤改电工程,涉及采暖面积7586平米,冬季采暖选用空气热源泵形式,现已全部安装到位,运营供暖正常。持续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制定了秋冬浇抑尘工作实施方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加强了企业和重点企业监管,建立完善了大气治理的体制和机制,通过一系列治理措施的出台和实施,树立了“人人都是污染制造者、人人都是污染受害者、人人都是污染治理者”的思想共识,营造了“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的良好氛围。(张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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