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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打好“四大战役”推动环境保护
2017年09月11日 10时22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本报讯 河曲县全面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落实省、市“铁腕治污”和督察整改重大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以及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优良天数达到264天,PM2.5平均浓度小于35.52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3类水体标准。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面,聚焦重点源头、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狠抓控排、控煤、控尘、控车、控油、控烧措施落实,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拆除或使用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业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渣土运输车实行自动密闭改装,淘汰所有黄标车,强力推行全面秸秆禁烧和烟花禁放。

——水污染防治攻坚方面,落实“河长制”,出台专项工作方案,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取缔“散乱污”企业,整治九大重点污染行业,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依法关闭、拆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环境流量调度机制,推进水环境和河流治理。

——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开展土壤污染情况详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程,对受污染地块实行用途管制,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要求。

——生态环境整治攻坚方面,全面排查黄河生态破坏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督导检查,全部整改到位。开展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强化执法监管和整改落实,对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向社会公布,严肃依法查处。以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解决影响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坚决追责,涉及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打击监测数据造假、完成环保目标任务造假、问题整改造假等恶意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环保守法守规常态化。(贾金理)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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