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8日晚,收到省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督办的第三十批群众反映问题共计21件;其中重点案件9件。
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5月31日,督办的群众反映问题20件已办结,1件未办结。其中,确认属实14件,部分属实6件。对于属实和部分属实已办结的环保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其中罚款11万元,对2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对20件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