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晚,收到省群众反映问题处置组督办的第十八批群众反映问题共计8件。其中重点案件4件。
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查处,截至5月19日,督办的8件群众反映问题已办结。其中,确认属实1件;确认部分属实6件;确认不属实1件。对于属实和部分属实已办结的环保问题,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其中罚款37.5万元,对2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对8件群众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籍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