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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
2017年05月18日 10时06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交办问题不过夜 三天之内出结果

本报讯(记者 张玉峰 实习记者 王君)自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以来,我市积极开展配合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通过召开部署会、协调会、座谈会和重点批示等方式,对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进行指示和调度,并深入各县(市、区)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进行调研和督办。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我市认真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求,对督办问题调查处理,件件有落实,个个有结果。

为全力配合保障此次督察工作,我市设立了综合协调组、资料档案组、案件查处组、宣传简报组等七个专业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各工作组加班加点,连续作战,撸起袖子加油干,互相促进、互相帮助,形成合力,切实完成好督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对于信访投诉问题,交办不能过夜,三天之内必须出处理结果。为了配合全面“环境大考”,我市理顺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表”、“流程图”,确保整改到位,严防反弹,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不履职追究谁”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排除干扰,一查到底;对应付造假、污染反弹、屡教不改等问题一律严加处理,并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提升忻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污染问题。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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