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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总指挥部重处十家不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的施工监理单位
2017年06月15日 10时39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确保工程质量

本报讯(记者 张树彬)在6月12日召开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例会上,总指挥部决定对个别路段存在不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等问题进行处理,对所涉4条路段的10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连日来,城区道路工程跟踪审计工作组对2017年城区在建道路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个别路段存在不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施工等问题,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分别将检查结果上报了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安排质量安全监督组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中发现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但仍有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一是长征街雨水管混凝土包封施工时振捣不到位导致蜂窝麻面的问题。二是利民西街雨水管道接口间隙不符合《给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问题。三是纬六路东延污水沟槽回填土掺杂建筑垃圾,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问题。四是兴寺街电力沟槽回填时用杂土回填,且破除原路面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出场的问题。五是新建北路强电管道检查井段未按设计要求进行分层夯实回填的问题,城建总指挥部决定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处以1万元和0.2万元的罚款。

城建总指挥部在通报中指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已多次强调,并对存在问题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了处罚,各施工单位要确实引起高度重视,在施工中要举一反三,严格照图施工,严守施工规范,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城建总指挥部要求,各项目部、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发现施工单位不按要求和规范施工的要坚决制止,要求其立即整改;跟踪审计工作组和总指挥部质量监督组要加大巡察力度,如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监理不认真履职尽责,甚至是相同问题多次出现的现象,在要求整改的同时要立即上报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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