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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牧马路南延工程的山西一建受到总指挥部通报批评
2016年05月18日 09时06分   忻州在线·忻州日报

进度明显滞后  进展极为缓慢

本报讯(记者 张树彬)5月上旬,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主要领导在城区道路建设工地进行现场办公时,发现牧马路南延和通岗路南延工程进度明显滞后,进展极为缓慢,立即责成总指挥部项目管理组对此问题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总指挥部近日印发通报,对承建该标段的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其尽快整改。

通报指出,2016年忻州城区道路建设工程自4月12日全面开工以来,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线单位陆续进场,大多数路段建设工程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是,总指挥部主要领导在城区道路建设工地进行现场办公时,发现牧马路南延和通岗路南延工程进度明显滞后,进展极为缓慢。经查,牧马路南延(长征街至利民街)、通岗路南延(温泉街至长征街)工程施工单位均为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造成工程进度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道路工程开工以来,该企业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经理班子无一人到场,现场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均为公司另外选派,技术负责人为外聘人员,且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二是施工人员、进场机械严重不足。截至5月3日下午,共到位现场管理人员12人、劳务队28人,施工机械只有挖掘机5台,装载机1台,洒水车1辆,自卸车14辆,无法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经总指挥部研究,对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由市住建局局长、总指挥部成员、项目前期组组长杨天桐负责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2、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3、责令该公司限期完成整改,尽快赶上施工进度,否则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场,依法更换施工队伍。

总指挥部强调,2016年城区道路建设工程正在紧锣密鼓地全面铺开,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进一步科学组织,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总指挥部“三保一控”总要求,积极推进,争创一流;各项目部要切实加强现场管理,项目管理组要不定期组织突查,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场的,要责令整改,并及时上报总指挥部,总指挥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籍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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