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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多举措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2018年07月17日 12时11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为进一步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河曲县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以强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坚持控制总量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全力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层层负责,夯实责任。实行“县委组织部抓发展党员年度工作计划、基层党(工)委抓组织实施、党支部抓具体落实、县直机关工委抓教育培训”的“四抓”模式,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抓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实行计划核准制,县委组织部每年提出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各基层党组织结合落实计划对新发展党员进行预审,进一步优化结构。实行违规发展党员倒查机制,对在发展党员中,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乡镇党委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要求,在考察环节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素质能力、工作实绩、作用发挥、社会贡献等方面的情况,对那些有不良社会反映,发挥作用不明显,缺乏先进性和不具备“三维培养”工程目标条件的人员,不得批准为发展对象。注重在生产经营一线、脱贫攻坚一线、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群体中发展党员,把致富能手、生产标兵、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吸收到“党内”。

严格程序,规范落实。严格发展党员审批程序,坚持做到“五不批”,即审查支部大会的决议,看是否按规定程序吸收,不符合程序的不批;审查考察材料,看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考察不合格的不批;审查培养人意见,看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未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批;审查各项手续,看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不全的不批;审查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的落实情况,看是否过群众监督关,未经公示和票决的不批。近年来,全县先后有7名发展对象,因政审不合格,被作出了“不予接收”的决定。(雷宇新)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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