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起,我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由试点进入全面推开阶段,一项全新的、经常性审计制度正式建立。近日,河曲县印发《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审计对象是乡镇党委和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县发改、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结合河曲实际,确定重点审计对象,科学安排审计计划,加大对资源富集和毁损严重地区的审计力度,基本实现5年内至少审计1次,重点对象3年内至少审计1次。
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重大环保决策情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完成目标任务、履行监督责任、组织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等。
建立健全审计评价体系。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变化产生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5个等次,客观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贾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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