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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全方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2017年12月08日 11时42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为全面提高辖区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减少和防止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忻府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日前出台《忻府区森林火灾防范扑救预案》,并通过落实五项措施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包片,村干部、护林员包山头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严格制定全天候、高密度、网格化定点看护和巡查责任制度,做到时时处处有人管,确保禁火区内无野外用火行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责任制度和属地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保护好全区森林资源安全。

加大宣传,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单位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尤其要针对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节假日,制定务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通过张贴标语、入户告知、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乡(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加强监管,全面排除森林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区政府《禁火令》规定,严格把控野外火源管理,杜绝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加大巡查力度,在重点区域加强防范,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建立区、乡、村三级防火巡查网络,严格执行24小时全天候、高密度、网格化定点看护和巡查制度。同时,对林区300米范围内农作物秸秆等可燃物做到及时清理,减轻防火压力。

未雨绸缪,全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提前检查各项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扑火队伍是否健全、扑火工具是否备齐。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时刻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强化教育训练,提高就近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确保一有火情就近出动、快速处置、迅速扑灭。

加强值守,确保一有火情迅速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准确向有关领导和区防火办报告,各乡镇和涉林单位对上级通报的火情热点必须尽快组织查看,实行动态信息1小时一汇报制度。火灾扑灭后,彻底清理余火,明确看守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对火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清起火原因、过火面积、受灾面积及肇事责任人,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岳荣伟)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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