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质量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近日,吕梁市向社会公开征集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从“质价不符”到“公共收益不规范”,从“设施维护缺位”到“市场秩序失范”,这份“问题清单”既是对物业乱象的一次集中“问诊”,也从另一个侧面道出了人们对物业服务的真切期待。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提出将“物业管理”改为“物业服务”的建议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采纳。消息登上热搜,有网友留言,“物业是来服务业主的,不是来管业主的”,这句话说到了很多人心坎里。
此次建议被采纳,看似细微的“两字”改变,绝非简单的文字替换,而是从制度层面回应现实痛点,推动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改名只是开始,真正的考验在于,物业能否回归“服务本位”;业主能否积极行使权利、参与监督、共商共治。
物业需回归“服务本位”。长期以来,部分物业公司在角色认知上存在偏差,对“服务”与“管理”的关系理解不够到位,把“服务”当作“管理”,管理意识重,服务意识弱。此番更名,正是对行业的提醒与引导。令人欣慰的是,不少物业已开始主动转身,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不断照进现实。太原市八一社区打造“八方融合一家亲”物业服务微联盟品牌,推行“1+N”帮建机制,物业企业为结对无物业小区提供家电维修、下水疏通等基础服务,居民遇到问题“打电话就能及时解决”。吕梁市柳林县联盛嘉苑建立“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机制,针对居民报修等事项,物业24小时服务热线随时响应。这些看似微小的改变,背后是服务意识的觉醒。当物业把业主的每一件小事当成自己的分内事,信任便会在这些细节里建立起来。
业主也需积极参与共商共治。分散的个体很难有效行使选聘、解聘物业等法定权利,要让这些权利真正落地,需要业主组织起来。业委会,正是全体业主选出的“当家人”。晋城市鸿禧山庄小区探索物业服务酬金制改革,物业费存入专用账户,物业公司按服务质量考核获取酬金,所有开支须经业委会审核、收支明细定期公示。新模式运行后,物业缴费率从不足五成跃升至九成以上,更推动结余物业费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场、篮球场等便民设施,业主满意度大幅提升。实践证明,业主积极行使权利、参与监督,正是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升级的持久力量。
对物业而言,服务质量是安身立命的根本,合理报酬要靠优质服务去争取;对业主而言,享受服务是正当权利,按时缴费、参与监督、理性表达也是应尽之责。当双方各归其位、各尽其责,小区才能真正成为和谐宜居的家园。
物业服务不仅是群众感受最直接的“身边事”,更是城市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米”。那些关乎日常居住体验的细微之处,都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紧密相连,也检验着物业服务的成色。从“管理”到“服务”,改变的正是这“最后一米”的抵达方式。期待以此次更名为契机,让“服务”二字刻进物业行业基因,让“最后一米”真正成为充满温度的美好生活空间。
胡颖楠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