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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2021年12月08日 09时41分   山西日报

以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主题,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近日发布,我省入选的案例有,芮城县惠丰果品专业合作社、闻喜县口福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临猗县郭秀爱家庭农场、襄汾县牧兴种养家庭农场。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把典型案例推广好,是深入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精神,把“农业要特色转型、实现优质高效发展”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从实际看,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应运而生,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产物,满足了农村适度规模经营、“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的迫切需要。建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是“十四五”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是这些典型案例的共有特点。去年9月以来,我省着重围绕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工作,同时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到2022年要培育家庭农场3500家,并创建10个左右培育家庭农场典型示范县。此次我省又有4个典型案例在全国上榜,不仅竖起了新的标杆,同时也是这两方面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生动注解。

建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农村需要、农民期盼。事实充分证明,只有改变已经过时的小农经济模式,才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带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我省农业体量不大,要打好特色优势牌,注定不能搞大农场的经营模式,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无疑是一种符合实情的选择。

土地托管经营,有力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我省《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发布一年多来,大力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股份合作农场,探索推进“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多种合作发展模式,推广“家庭农场+农户”带动模式,引导家庭农场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等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带动“小农户”共同发展,昭示了家庭农场更加广阔的前景。

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共同点是,领“小农户”闯大市场。我省评定监测示范社、引导发展联合社、清理整顿“空壳社”,加快构建政策扶持体系、产业培育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不仅解决了农民合作社存在的内控制度不完善、档案资料不完整、民主理财意识不强等问题,而且通过大数据让日常指导服务更加精准、高效,带动越来越多农户走上了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

联合起来力量大。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商品化程度、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本在于围绕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下大气力、持之以恒抓下去。相信,越来越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效率运转、高质量发展,必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蓄势赋能,汇聚磅礴力量、提供强大引擎。

徐补生

(责任编辑: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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