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犬只给我们带来陪伴与欢乐,但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扰乱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为守护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营造整洁有序、人犬和谐的城市氛围,忻州市文明办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宣传《条例》,树立新风。《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颁布实施,请广大市民主动学习、积极宣传,树立文明养犬意识;并在养犬市民之间相互提醒、彼此监督,在全社会树立文明养犬新风,营造文明养犬氛围。
依法登记,免疫到位。饲养犬只须按规定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办理养犬登记、佩戴犬牌,做到证照齐全、有据可查。自觉抵制饲养禁养名录内的烈性犬、大型犬,不违规养犬,不随意遗弃犬只。
牵绳出行,主动避让。携犬出户,请务必为犬只佩戴犬牌,使用犬链(绳)牵引,主动避让路人;途经步道、楼道、路口时主动避让,避免惊扰他人。易躁动犬只外出应佩戴嘴套或装入犬袋,严防扑人、追跑、打斗等情况发生。
随身拾便,即时清理。遛犬时携带拾便袋、纸巾,犬粪随产随清,不留痕迹;不携犬践踏绿地花坛,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毛、喂食洗护,共同维护市容干净整洁。
文明养犬,彰显素质。加强犬只训导,管控犬只持续吠叫,尤其在早、中、晚居民休息时段,避免干扰邻里正常生活;不携犬进入明令禁止的公共场所。同时,主动配合公安、城管、动物防疫和街道、社区等部门的养犬管理工作,自觉践行《忻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牵好牵引绳,是对邻里的善意;及时清粪便,是对城市的爱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门口做起,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共建安全舒心、温暖和谐的忻州家园。
忻州市文明办
2026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