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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部署汛期城镇污水直排管控工作
2020年06月15日 11时48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剑雄)6月12日,全省汛期城镇污水直排管控工作培训会议结束后,为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召开会议,全面部署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

——充分认识汛期水污染防治及应急应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把抓好汛期水污染防治、防范跨界水污染事件发生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研判、提前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要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不发生水污染事件。

——密切关注水环境质量。加强水质监测及预警预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监测频次,密切关注恢河、汾河等河流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一旦发现水质恶化,要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

——积极防范水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全面排查闸前、沟渠、坑塘等所有水体,以及雨水管网积存的污水,对超标的要及时处置,防止汛期进入河流。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涉水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大日常巡查、抽查、暗查频次,严防排污单位利用汛期直排、偷排超标污水,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好涉水企业的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防止涉水企业因暴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持续做好医疗污水处理等监管。目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要持续做好医疗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运行、饮用水源水质等监管工作。强化对医疗污水的收集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饮用水源水质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水环境的安全。

——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汛期的环境应急值守、应急准备工作,做到值班人员在位值守,备勤人员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同时,提前做好应急交通、通讯、监测、处置等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维护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应急队伍随时拉得出、能战斗。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要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开展应急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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