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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忻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检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02月11日 17时43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 全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从政治监督入手,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对全市公安干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力推动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

——督促战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进一步强化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担当,协助市公安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核查专班工作制度,督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全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以假期后的“双返”高峰期为重点,深入分析预判本地形势特点,积极配合卫健等部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和巡防队员、保安队员等力量,强化治安巡逻,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震慑力、控制力,督促强化网上舆情管控处置。

——积极统筹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以纪检监察组、督察支队为主要力量的监督检查领导组,明确了监督检查重点,将疫情防控、省际检查站联防联控、枪支管理专项整治等重点督察工作与队伍管理、公安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等督察内容统筹结合,积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公安局党委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全市公安机关各部门、警种结合工作职能,加强对疫情期间各类影响安全稳定风险的监测、排查、防范、处置等工作;深入排查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苗头和不安定因素,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坚决从严从快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医药物品、材料、器械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扰乱社会秩序、干扰疫情防控、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加强对医闹行为的打击,切实保障医务工作者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秩序,全力维护全市人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武瑞清)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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